

民航活動法獲立會細則通過
2025年06月20日
《民航活動法》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,明年二月一日生效,本澳將開放商業航空貨運和郵政服務,而航空運輸公共服務將不再採用專營批給制度,改為牌照制,逐步開放澳門民航市場。
法案爭議不大,最主要討論開放天空及未來引入競爭者問題。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,政府一直希望開放天空,透過法案適度引入競爭,在維持市場穩定下,改善市場環境,為居民及旅客提供更優質的航空服務,期望適當的健康競爭,開展更多航線。
符合澳小市場所需
譚偉文提到,貨運方面,是全開放,只要相關貨運公司符合《民航法》及國際民航標準,便可以取得空運經營證明書開業。目前已有具規模的貨運公司表達有意在澳經營的興趣,相信法案通過後,貨運會有較大拓展空間。
在客運方面,政府首先考慮確保航空安全前提,保障市場穩定下,傾向循序漸進政策,在不對現有市場結構負面影響下,有條件逐步增加客運牌照服務,這不代表政府放慢手腳,而是要穩步、逐步推動,以符合澳門規模細小市場的需要。
政府內部前期準備工作會按部就班,包括草擬補充性法規。在維護本地勞工權益方面,譚偉文強調是政府一貫的政策,會加強工作。民航局長潘華健補充,開放的意思是不會只保障本地公司,而是更多元化。
此外,法案第六十九條“過渡規定”條文基本上為澳門航空股份公司而設,澳航只需在法律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內,向行政長官提交書面聲明,表明其有意繼續經營商業航空客運服務。議員林宇滔不認同該做法,認為是變相發牌給澳航,他要求獨立表決該條條文並投下反對票,議員高天賜、謝誓宏也投下反對票,但條文仍在大多數贊成票下通過。
跟進處理投訴建議
林宇滔形容澳航在坊間口碑不好,冀政府交代如何要求澳航改善。譚偉文表示,為確保新的業務牌照制度實施,現時營運公司澳航如果有意繼續經營,在相關規定下可提出申請,但政府關注澳航運作問題,並透過政府代表參與有關工作,積極推動一系列改善措施。潘華健補充,間中亦有收到涉及本地或非本地航空公司的建議及投訴,當局會跟進,要求相關公司處理好,如提供客服上的改善等。
無人機監管方面,譚偉文指出,特區政府持開放態度積極推動無人機使用,但礙於澳門地方小,空域限制較多,故盡量在不影響飛行安全前提下推動,未來補充法規會充分考慮相關情況。
新聞來源 :澳門日報
本文轉載自澳門日報,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