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AO充電寶新規!

2026年03月30日

國際民航組織(ICAO)宣布,自3月27日起,航班旅客每人最多攜帶2個充電寶,且禁止在飛行途中給充電寶充電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運行需要,攜帶並使用這些移動電源。

近年來,航班上充電寶冒煙起火的事件多有發生,引發了全球航空業的高度關注並相繼強化了充電寶使用限制,尤其是釜山航空客機焚毀事故之後。2025年1月28日,韓國釜山航空一架A321客機在起飛前客艙行李架起火,隨後火勢蔓延整個飛機,機上人員緊急疏散。調查顯示,起火的行李架內發現了燒毀的充電寶熔化痕迹,且排除了飛機內部設施起火的可能。

【韓國】韓國所有客運航空公司已完全禁止在國內航班上使用充電寶。

德威航空公司(T'way Air)宣布,從2月23日開始,航班上將禁止乘客使用充電寶為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充電

大韓航空及其四家附屬航司——韓亞航空、真航空、釜山航空和首爾航空——禁止乘客在航班上使用充電寶為智能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充電。乘客可以攜帶充電寶進入客艙,但必須將其放在單獨的袋子中,並放置在乘客觸手可及的地方,且不得放置在頭頂行李架上。

濟州航空自2026年1月22日起,全面禁止在機艙內使用充電寶。易斯達航空、Air Premia、Aero K、Parata Air等也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充電寶。

【日本】日本國土交通省表示,鑒於近期發生多起充電寶在航班上起火的事件,自4月起將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。禁令不僅限於使用充電寶為智能手機充電,還包括通過機上電源插座為充電寶充電。

【馬來西亞】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宣布,從2025年3月4日起,所有旅客必須隨身攜帶充電寶,不得將充電寶存放在頭頂行李艙內的隨身行李中。

馬航、飛螢航空和飛翼航空(MASwings)要求,每位乘客只限最多隨身攜帶2個容量100至160Wh的充電寶,但全程禁止使用。乘客可將充電寶存放在機位座位下方的行李或前方座椅口袋內。

峇迪航空(Batik Air)要求,每名乘客最多可攜帶兩個充電寶,但需隨身攜帶,不可放在托運行李中,並禁止在機艙內使用充電寶。

亞航要求,航班上禁止使用充電寶為設備充電。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,不得托運,並且清晰標注容量,確保符合安全規定。這些充電寶必須外觀完好,無損壞或膨脹迹象,並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的安全標準。

【新加坡】新加坡航空和酷航禁止乘客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,機上USB端口不得用於為充電寶充電。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,嚴禁放入托運行李。

【印度】印度民航總局 (DGCA) 發布新規,禁止在印度境內航班上使用移動電源為電子設備充電。根據更新後的航空安全指南,乘客在飛行途中不得使用移動電源,包括將其插入飛機座椅上的電源插座。此外,移動電源和類似的備用锂電池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,不得放置在頭頂行李艙內。

【越南】越南航空和越捷航空表示,禁止將充電寶放在托運行李中,攜帶時必須將充電寶從隨身行李中取出、關閉電源並存放在顯眼的地方,在飛機上不得為包括充電寶在內的電子設備充電。

【泰國】泰國國際航空禁止在航班上使用或為充電寶充電。乘客仍可隨身攜帶充電寶,但充電寶必須符合泰國民航局規定的容量限制。

【澳大利亞】澳洲航空、QantasLink、捷星航空、維珍澳航等要求,機上禁止使用充電寶,也不得為充電寶充電,每位乘客限帶兩個充電寶。

【漢莎集團】從1月15日起,漢莎航空的乘客將被禁止在飛行期間使用充電寶為手機、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充電。這包括使用飛機上的電源為充電寶本身充電。此外,充電寶也不得放置在頭頂行李架上。乘客必須將充電寶隨身攜帶,或將其放在座椅口袋中,或放在前排座椅下方的隨身行李中。每位乘客最多可攜帶兩個充電寶登機。

漢莎集團旗下瑞士國際航空、奧地利航空等也遵從這一禁令。

【阿聯酋航空】阿聯酋航空宣布,自2025年10月1日起,禁止在航班上使用任何類型的充電寶。乘客允許攜帶一塊容量低於100瓦時的充電寶登機,且充電寶上必須清晰標注容量等級等信息,但乘客在航班上不得使用為設備充電,業不得為充電寶本身充電。此外,充電寶不得存放在頭頂行李架上,必須放置在座椅口袋內或前排座椅下方。

【中國】

香港民航處要求,乘客在航班上嚴禁使用充電寶或為充電寶充電,也不得將充電寶放於行李架上。

華航、長榮航空、星宇航空、虎航、立榮航空和華信航空均禁止乘客在飛行中使用充電寶和備用锂電池,並且對各式電子設備充電,以避免高溫易燃。此外,充電寶應該隨身攜帶並放置妥當,不可托運,並建議避免放置在頭頂行李艙內。

在中國內地,民航局發布的《關於民航旅客攜帶“充電寶”乘機規定的公告》,對充電寶的規格、運輸方式及使用均有明確的要求。

 

新聞來源 :民航資源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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